百书斋 > 凶案组 > 第一章 调查

第一章 调查


  我叫陈旭,今年二十八岁,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二。我的身份比较特殊,是公安系统的暗网,凶案组的成员。

  我是2008年上的警校,2011年到铅蓝市公安局,黄金城分局,江北支局实习,2012年毕业。之后被老大苏启直接招到凶案组,打了两年下手,主要职责是恢复现场和现场取证。

  凶案组,顾名思义,这是一个负责侦破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凶杀案的组织。除了我和老大,凶案组还有两名成员—苍白和林霜(林妹妹)。

  苍白吧,人如其名,长得有创意,活得有勇气;性格还挺幽默,不分场合,经常把我们逗得开怀大笑。林妹妹是个典型的美人儿,瓜子脸,身材前凸后翘,腰细腿长。

  现在我们手上就有一起凶杀案需要侦破,受害者是一名网络作者,靠写同人小说而红遍网络;凶手的作案手法跟2008年那两起凶杀案的作案手法相同,先将受害者以残忍的手段杀害,继而把现场照片传上社交网站,配字—写同人,必须死。

  经调查发现,2008年的那两起凶杀案,案发地点同在江北。两名受害者生前都在社交网站发表过“遗言”,他们都是网络上著名的同人小说作者,粉丝几十万;所以,当时这两起案件也成功的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可谓轰动一时。

  第一名受害者叫王润鹏,笔名隔壁老王,因为在2005年写过一部悬疑作品的同人文而爆红网络。

  案发前,他在社交网站上发表过一篇短文,内容如下。

  时间:2008年4月3日,晚上22:04。

  无论我藏到哪里它都能发现,它没有脑袋,而我却感觉到它在盯着我看。

  它穿着金黄色的盔甲,身材魁梧,腰间系着一枚令牌,令牌上刻有“逍遥骑士”这四个字;它手中拿着一把双刃的斧头,随时都可能向我砍来。

  这不是玩笑,也不是埂,如果明天早上八点我没有继续更新,那就证明我死了!

  时间:2008年4月4日,晚上00:00。

  隔壁老王的社交主页多了一条新动态,内容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写同人,必须死!

  配图是一个无头的尸体,全凭胸口靠在桌子边缘,桌子上有台电脑和几张书稿文件。文件被一摊鲜血浸泡着,电脑正在工作,屏幕亮着灯;处于打开界面,《重案组:绝密档案》几个字尤其显眼。

  第二名受害者叫甘腾英,笔名伯爵先生,是隔壁老王的好友。2008年4月5日,早上08:00转发了隔壁老王的动态,确认了后者死亡的消息;并表示不想让隔壁老王死后留下遗憾,《重案组:绝密档案》将由他亲自操笔续写。

  2008年5月10日,《重案组:绝密档案》公开连载了一个月,其书中就有写到关于“逍遥骑士”作案的经过。那是断更前的最后一章,伯爵先生发了公告。他说,我看见老王了,他说我抢了他的东西,要还给他;还说,晚上逍遥骑士会来找我,它会杀了我的。

  2008年5月11日,晚上00:00。

  伯爵先生的社交主页多了一条新动态,内容同为一句话—写同人,必须死!

  配图同样是一具无头死尸,躺在床上,床头灯是打开的。被子被掀开,床单是白色的却已被染成了红色,人头被放在枕头上,正立;闭着眼睛,眉头紧锁,嘴角却露出一个微笑,有些扭曲,模样渗人。

  动态自动分享了大体位置信息,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的解析IP地址,找到了详细的位置并抵达现场。

  现场远比图片要血腥上许多,白色的床单已被染成了整片红色,受害者赤裸着不完整的身体,腹部被剖开了一道口子;肠子全部漏了出来,头部跟身体分开,被碾压,脑浆溅的到处都是,整个屋子都弥漫着一种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一个多月的时间,竟然发生了两宗命案,凶手的反侦查能力极强,现场也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查看附近的监控视频,结果也还是一无所获。这不禁使人怀疑,行凶者是否真如两位受害者生前所说的,是个无头骑士?

  我是个无鬼神论者,干我们这行的,凡事都讲究一个证据。凡是科学能解释的事情,就是证据;反之,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那便是未解之谜。

  这起案件确实有众多疑点,但始终不会归根到鬼神身上。只能说案件的真相和科学无法解释的未解之谜一样,需要符合章程的一系列调查之后才有人所皆知的一天。

  在现场我发现了一双脚印,经比对,可以判定那是一双三十八码的高密度防穿刺、防火、防水的作战靴。死者是名男性,鞋码四十四,由此可见,现场留下的脚印是属于第三者的,而这个第三者极有可能是个女人。

  这种作战靴并没有正规部队的编码,只要花几百块钱就可以在网上买到。寻找一双鞋的主人等同于大海捞针,这也就意味着,第一条线索到此为止了;另外,我们在死者的指甲内还发现了属于第三者的皮肤组织。采取DNA,再经过公安系统DNA数据库的匹配,我们查到了这个人。

  张丽娜,女,1977年出生在黄金城任之县。1997年因贩卖冰毒被判入狱两年,2001年伙同他人对任之县的一家珠宝城实施偷窃,同年被抓获;根据当地警方搜查出的赃物,折合人民币约有十几万元,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因此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劳改期内:2004年,张丽娜与数名女性杀人犯预谋越狱。杀害了三名狱警并夺走其枪支、警棍;发现情况后,监狱联合当地特警,即刻对张丽娜等人实施抓捕。

  市局传达最终会议结果:此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若遇抵抗,就地正法!

  从此以后,她的档案记录一片空白,试想,可有两种可能。(一):张丽娜被特警击毙了。(二):她逃走了,至今了无音讯;就针论我们手上的这起案件,第二种可能性发生的几率约有百分之九十。

  因为如果张丽娜被当场击毙,时隔十几年,她的DNA又为何会存在于受害者的指甲中?事后我们找到了当年张丽娜服刑的那所监狱,以协助调查为由,要求工作人员翻看档案;结果,他们很快就否决了我们的第二种可能性,并证实张丽娜当年确实被击毙了。

  十几年前就已被处决的犯人,十几年后却再度出现。怎么想,怎么看,这都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排除DNA相似的情况下,我也同时排除了鬼神作乱的说法,什么无头骑士现身杀人,这都是不切实际的。

  根据张丽娜这条线索,我提议要先找到当年负责抓捕张丽娜等人的那支特警部队。但是档案上并没有详细注明是哪支武装部队负责抓捕,所以,我们只好先从前任监狱长王科钊身上展开调查。

  我调取了王科钊的资料,他今年65岁。说来也巧,2004年,也就是张丽娜等人越狱的同年他辞去了监狱长的职位;详细的时间点恰好又掐在越狱事件之后,这里面究竟有没有猫腻?耐人寻味!

  王科钊是潮州人,二十年前因为工作原因,被调到铅蓝市铁山监狱担任监狱长之职;如今在铅蓝市本地有房产,定居了下来。

  黄金城属于铅蓝市的下辖城区,两者相距三百多公里,开车最起码也要两三个小时。跟老大打过招呼,他批准了我们的行动,但同时也下了“将军令”,要我们在半个月内必须破案。

  半个月说久不久,老大给了我们足够宽裕的时间去调查。兵分两路,苍白去受害者家中做笔录,我和林霜则是前往铅蓝市,找王科钊取证;和2008年的“无头骑士”案挂钩,除了盯紧网络上的“死人小说”,还要在半个月内找出真凶,揭开真相。

  苍白对此次行动的人事安排表示不服,他想跟林霜在一起,至于什么任务倒是无所谓。和我天花乱坠,一番长谈后,我们愉快的决定了,按原计划不变。

  途中我联系了市局的“朋友”,让他们代劳一下,先把王科钊带回局里。我和林霜直接到市局就行了,一路无话,将近两个半小时后,我们才到达铅蓝市公安局。

  我加入凶案组已有不少时日,听老大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们的身份比较特殊,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能将证件示人。而“朋友”也只是个暗号,他是老大派出去的内线,目的是为了凶案组在侦破案件的同时也能够保证特殊身份不被发现。他对我们知根知底,老大信任的人,我自然信任他。

  “朋友”在市局门口等我和林霜,一来就把我们带到了审讯室。推门而进,但见一个年纪约六七十岁,秃头,穿着休闲服的老头坐在审讯室里常见的铝合金凳子上;右手被铐着,见到我们就蹬鼻子上脸,左手直拍桌子,问我们把他带回警局是想干吗?他可是尊规守矩的良好市民,小心上报我们。

  说话拽的像个二八五,相信他就是王科钊了。看了一眼“朋友”,他识相的走了出去,站在门口;我和林霜相视一眼,点点头,与王科钊对立而坐,中间隔着一张桌子。


  (https://www.balshuzhal.cc/ibook/71/71722/3939209.html)


1秒记住百书斋:www.balshuzhal.cc。手机版阅读网址:wap.balshuzhal.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