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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们的心上人 1


  “谢之言说,他要亲自掌厨。”

  “他不是只会卖萌吗?”项南失笑,谢之言做的东西真能下口吗?小时候那道彩椒炒鸡蛋还历历在目。

  甄念诀捏着她脸颊上的肉:“不可以嘲笑小朋友。”

  “当初他说他要开餐厅,家里没一个人赞成,但是他坚持要做,家里不支持他只有白手起家,自己当自己的学徒,自己当自己的老板,幸苦了好几年才有了如今的‘ZY’,不过现在好了。”

  “一切都越来越好了。”

  他找回了自己的心上人,他有了自己坚持的事业,他们得偿所愿,梦想成真,他们人生的一切都朝着希望的方向大步流星,生命啊,真是美好。

  “那,要不要早点过去给他加油?”

  “不用,他动作很慢,我们可以闲逛着等。”

  “那,去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我一天都没有吃饭,饿死了?”

  “怎么不吃?不舒服吗?”

  “不是。”项南挂在他的胳膊上撒娇,“是老板克扣工粮,不给饭吃。”

  甄念诀知道工作室是她和朋友合伙开的,也不拆穿,慢慢逗着她。

  明明一路上嚷着饿死了饿死了,可还没到回民街就让他停了车。

  “我来西安两三年了,但是从没有在这个时候来看过钟鼓楼。”项南下了车,说话时冒着白气:“上大学的时候就很想来看看,那个时候热爱汉文化,而长安作为十三个王朝的都府自然是我最理想的目的地,只可惜那个时候总是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打扰,后来到西安工作,每天都是慌慌忙忙的,也没有多加留心,好像忘了自己曾今那么想要来这里的愿望。”

  自己忘了,时光依然记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所有的人都说钟鼓楼夜景很美,恢弘大气,仿若梦回唐朝,可是那个时候没有灯光,怎么看出来是回了唐朝呢?”

  “这个时候看多好啊,有雪有夕阳,衬得钟鼓楼多美。”

  有白雪,有夕阳,还有你,多美。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多美。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多美。

  她想到了杨贵妃,又想到了白居易的《长恨歌》,玉环一生也算坎坷,红颜薄命,终归是美人天下,天下为重。

  “你说,唐玄宗爱过杨贵妃吗?”

  甄念诀牵着她的手,吻了吻她的手指:“君王之爱莫测,或许放在心上过,只是还未进得玄宗的心,不算爱。”

  “如果真是这样,那‘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算什么?红颜差点祸国,‘遂教方士殷勤觅’又算什么?”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帝王天下,要美人容易,可是要香消玉殒的美人谈何容易,正是因为贵妃不在了,玄宗心里才总是念着她的好,念着她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才会想要找到她。”

  “我读高中的时候,很喜欢白居易的《长恨歌》。”项南把头搁在他的肩上,“每天晨读都念,念得久了也就记住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忘,一直为玉环惋惜。”

  “我很长情的。”末了,又添上这么一句,她只是想说自己感叹杨贵妃薄命记了这么久,可是在他人眼里,自然成了另一种意思。

  这个他人,当然指的是甄念诀。

  “我知道,你很长情。”

  明明······不是这个意思。

  项南囧的没法,只得转移话题,恰好,钟鼓楼前围着的人散开了,方才应该是在举行什么活动。只是隔得稍微有些远,看不清楚,这会儿人们散开,她才清楚地瞧见了那些穿的花花绿绿的人。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甄念诀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也瞧见了那些衣着繁杂,嗯,花花绿绿的人。

  “汉服。”他很顺利的答出来。

  项南望着甄念诀笑,朦胧的回忆着什么——

  “我啊,曾经也穿汉服,戴簪花,持油纸伞。那个时候被调笑说比杨贵妃还要美上三分。”

  只是还好我不是杨贵妃,你也不是玄宗。

  她想着一些过去的事,一回神,他就凑到了面前。

  “我很想知道,你的大学时代是什么样子。”他将她挡在眼前的头发拨到耳朵后面,拉了拉她的帽子,却突然换了一种语调,声线华丽,语调微哑,怀上丰满的古腔音:“亦想了解,你着上华服是何模样?”

  他是吃准了她的心动,故意的慢慢的认真的在勾引她。

  人是她喜欢的,声音是她喜欢的,连眉眼间的那点皱折都拿捏得刚刚好,仍旧是她喜欢的。

  她也不自觉换了语气声调,十足十的古风味儿,衬得连鬓发都温柔了起来:“若公子真有此意,姎自喜悦。”

  砖红色的城墙映着白雪,颇有熠熠光华的感觉,和着那汉服,倒是像重回了汉唐时期,连着说话都不自觉的文儒起来。

  他们看着对方,不自觉笑起来。

  他们懂对方的一切,喜好,思想,信仰······好像天生,这两个人就是要在一起的。

  “我家里,有我大学时代的活动照片,电脑里更多。”她想了想,又说,“汉服的话,家里也有,襦裙和袄裙,你喜欢哪一种型制?”

  “不一定要挑哪一种,我也不太懂。”甄念诀笑得痞痞的,“我们有很多时间,你可以一套一套的试给我看。”

  她佯装着“谁和你时间很多”的倔强样子表示不答应,可是分红已经蔓延到了耳朵和脖子。

  “还有一套,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她说话声音缓缓,有些羞怯,“是男装。”

  “我记得,你大学学的是经济类专业。”

  “可是我喜欢,把时间浪费在喜欢的东西上,远远比盲目地完成学业来得重要。”她扑打扑打着眼睛望着他,一双招子甚为勾人,“你说对不对。”

  甄念诀觉得自己快要被勾进去了,轻声咳了一声,说:“这就是你用来掩饰专业课不好的借口吗?”

  项南“······”

  大学专业课每学期必挂至少一科,补考也有没有过的只能重修,想起重修的那段日子,项南惆怅到说不出话,自己也不是没试过抱佛脚,不过大概佛祖觉得她没有诚意,从来没让她如愿过。后来同学安慰她说挂“柯南”,可是她连科比都挂了,还是继续挂科。

  “也没有特别不好,不然······最后也毕不了业啊。”项南硬着头皮小声辩解着,虽然也许一定没什么用。

  但是,能挽回一点形象,那么一丢丢的形象,也好啊。

  “你给我做的衣服,学名叫什么?”甄念诀没打算在这方面多说什么,她成绩不好,没关系,他好就行了。

  项南的脑袋“噔”地一下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神比看着圣母玛利亚还要虔诚,终于不谈成绩了,好开心!!!

  “朱子深衣。”

  可是,他并不喜欢她做些什么来讨他欢心,在那些看不见未来的日子里,她就是这样盼望着的吗?盼望着有一天能将自己千针万线缝制好的衣裳送到她面前,她如此虔诚,做着或许根本不可能的事,他很心疼。

  他的人,就该千娇百宠,受不得一丝一毫的委屈。

  可是这些带着情意的话,他不会说,他的姑娘,他用自己的方式来宠。

  突然他又想到了些什么,想到了她说自己偏爱汉文化,想到了她喜欢汉服,他觉得,或许路面千丝万缕有些微不妥,便故作严肃地问她:

  “南南,那个时候,或者现在,你是觉得汉服代表传统吗?”

  “······为什么突然这么问?”项南见他突然正色有些不太适应,“你突然这么严肃······我说错了什么吗?”

  “你先回答我。”

  项南“扑哧”一下笑了,她看着那群着汉装的人,目光很遥远:“我也曾这样问过自己。”

  “那个时候我大二,刚巧当上了学校汉文社的副社长,可是两个月后我就退了社团。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摇摇头。

  “简单来说,就是,实践重于形式。若要传承汉文化,为何偏偏得穿汉服呢?退一步来讲,穿上汉服就一定是在传承汉文化吗?思想才是中心,潜移默化才是革命,土豆来一车不如夜明珠一颗。”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这个意思?”甄念诀看着她,满足之意溢于言表,他想,他是收了个大宝贝。

  “为什么你要读《金刚经》?你是要出家吗?”鸠摩罗什版本的《金刚经》她只看了一遍,字都认识,佛法却不懂,后来她安慰自己说,只有出家人才会得鸠摩罗什心得,自己不过红尘凡人,如何明白。

  却没想,他读了。

  “那,你的想法与我的相同吗?”

  “嗯,相差无二。”

  时代总是进步的,衣着并不代表什么,那些来自心底的坚持更为可贵,这大概才是对于传统更好的传承。

  而恰好,他们都这般认为。

  他们看着对方笑。

  他们好像,命中注定就是要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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