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激动地拨开人群,跑到了人群前面,更仔细地盯着他!
一个引人注目的男人,浑身所散发出周边人不可比及的高贵气质,再配上俊拔的五官,是一个多么令人动容的存在。这样的一个男人,用帅字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也不恰当,实际,他的相貌并没有那么帅,但只惊鸿一瞥,足以深入人心,荡起层层波澜,至少我的情绪止不住荡了那么一下,也许是潜意识作怪。
原来余晴死去活来爱的是这样一个男人,爱到痴迷的地步,似乎是有道理的。抛去他那万贯家产和卓越的社会地位不说,单凭那出色的形象气场,余晴当初会忍不住选择跟他水□□织,似乎是有道理的。有几个女人能抗拒得了如此财貌双全并与自己有过水石相激的露水情缘的富贵男子?也许在缘起的那一刹,余晴就已经为之倾尽芳心了。
现场热闹非凡,司仪宣布:“吉时到了,现在我们有请孟平州先生率先剪彩!”
摄像人员在摄像,一些记者把镜头全部对准他们猛拍照,孟平州接过员工递给他的剪刀,在一片叫好声中带头剪断红带,接着整排人一齐完成使命,下面的人鼓起热烈的掌声。然后,那些人纷纷与他合影。
画面中的孟平州对大家客气地露出笑容,然而那双眼睛,却深沉而略显疲劳。
除了别人搭讪寒暄,他基本不怎么说话,并没有像很多开业典礼上的老总们那样,神采飞扬慷慨激昂而又长篇大论地致辞,神态中有着波澜不兴的淡漠。
估计是太有钱了,早已对各种场面司空见惯,不需要兴奋了。
很快,他就在群众的观望中退场,接下来的舞狮表演等将整个活动推向高|潮。
直到他离去的背影从我面前消失,我还在怔忡,郑文浩用力拍了我肩膀一下,“发什么愣,看他看得这么起劲?犯花痴啊!”
我才回过神,垂头闭了闭眼,懒懒地说:“看看而已,无聊。”
他撇撇嘴,好笑道:“这么多人,还费劲巴拉挤到前面来,真有瘾,人家开业你兴奋个什么劲?”
“走了走了,去家具城。”我转身又挤出人潮。
我和郑文浩到了家具城,把所有店面都逛了一遍,郑文浩购置了一面衣柜和一套桌椅,还买了一套新沙发,一张大床,整个过程中都不断问我,你喜欢哪种?你喜欢哪个颜色?最后全部按照我的意见来,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我说的只是个人建议,你真的喜欢吗?”
“你的审美不错,跟我差不多。”
悠哉地说着,他付了款。
“换个住处而已,弄得跟住新房似的!真是有钱没处挥霍!”
“旧家具放在老房子里,以后租出去就给住户用了。你要是想要,我都送给你?”
“谢谢不用,你还是给租户用吧。”
陪郑文浩劳碌一个上午,下午我回家码了一下午小说,我要争取在一个月内把手头这部小说完结。六点钟时候,郑文浩打电话要跟我一起吃晚饭,让我跟他去楼后面的菜市场买菜,兴致高涨地说是要来顿烛光晚餐,做一桌大鱼大肉庆祝今天正式在这里安家,和我成为邻居。这家伙还真有瘾,一早就准备好很多红色的蜡烛,环绕在餐桌正中央呈一个心形,还拿出他收藏的水晶酒杯,斟上葡萄酒,偏要跟我畅饮。
一切就绪后,他关了餐厅的灯,房间只剩下通明的烛光,我们对坐在桌前,他举杯道:“来来来,先喝一口再吃!”
我嗤之以鼻道:“好端端的喝什么酒,还弄些破蜡烛,小题大做。”
“难道你不觉得生活就是需要点小浪漫做调剂吗?快快快,碰杯啊,尝尝我的葡萄酒怎么样!”
我拾起杯子跟他碰了下,啜了一大口酒,味觉一阵舒畅,赞道:“嗯,挺好喝的,入口特别有回味。”
他破有成就感地说:“好喝吧,这可是我自己制的葡萄酒。”
“好有闲情逸致啊。”
“葡萄酒美容,你喜欢我以后可以专门为你酿制!”
“不必了,劳您大驾。”我放下杯,拿起筷子夹了块鱼肉送入口。
他逗趣地盯着我,又不正经地伸过来他长长的手臂,拉过我的左手说:“冰冰,你要是做我老婆,我保证让你延年益寿,长生不老!你看我,这么英俊潇洒,我对美容和养生也是颇有研究的!”
我抽出手,不以为然:“我对做天山童姥不感兴趣。”
郑文浩做出受伤的样子,欲求不满地念叨:“要怎么样你才肯答应做我的女人呢?我已经什么招数都使用了,就差色|诱你了……”
“行了行了,再这样我撂筷子走人了。”
他马上闭嘴,换上正经神色,老实吃饭。
吃完晚饭,我没有多停留,又去余晴家看她,吴政也已经放学,他给我开的门,对我热络一笑便把余晴从卧室喊出来:“姐,冰冰姐来了!”然后递给我一双拖鞋。
我换好拖鞋,余晴慢悠悠从里面走出来,脸上正敷着黑乎乎的面膜泥,嘴角轻轻一咧,笑起来露出一排莹白的贝齿,眯着眼,说:“救命啊冰冰,我昨天在网站发布了一本新小说,今天点击居然只有两位数,我才发现网站现在变化好大,好多规则我都弄不明白了!”
“没关系,我帮助你。”我走到她身边,拉过她的手,特别温柔地说:“我把你作品放在我的作品里推荐,帮你拉拢人气。”
我异样的温柔让她微微一怔,随即笑开:“那太好了,那你现在就帮我弄吧!”然后拉我进她的卧室,到网上打开她的小说给我看。
我一看,她居然写的是她自己和孟平州的故事,以第一人称叙述,写得十分生动细致并且感情丰沛,只是改掉了真实的姓名。她催促我马上把她的小说挂在我的小说里,推荐给我的读者朋友,让更多人能看到她这份叫她牵肠挂肚过的充满矛盾的爱情。我很纠结,但还是照做,把她的文挂在我的文案和章节中推荐。我在心中思考,也许,余晴经历的这一段与众不同的人生,用文字祭奠一下也好,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后,再回首观看,也是很好的纪念。
我没有告诉她我今天巧然遇见了孟平州,只希望她能早日走出阴影,淡忘那个本不属于她的世界的男人。
两周后,我正在网络连载的小说终于大功告成,连载完毕,数月积攒的疲劳已经把我摧残得毫无力气,好在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收入还算可以,赚了几万元,我决定要休息一段日子,好好恢复元气,为下一本小说蓄积力气。而完结小说后我最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爬山,这座城市的南端有很美的高山风景区,我已经很久没去那了,我要去散散心。
这日,我背着小小的行囊,只身到山区爬山,和那些游客们四处观赏风景,这里的山路很盘亘崎岖,山体很高,中午的时候我才呼哧带喘地爬到山顶,山顶上游人不多,但风光真是太好了,我累得腿脚几乎抽筋,为一睹这山上很久未见的风采,止不住地流汗。
站在高山之巅,望着辽阔的天地间,不禁感动于心,而我的心绪,却如那天空的云层,仰望无际的青天,竟莫名怅惘。这么美好时刻,若有一异性知己相伴,耳鬓厮磨,轻轻相依,那该多好。本来打算叫郑文浩陪我一起来玩的,但他最近忙着赶稿,不分昼夜地守着电脑,硬是出不来。
可是,没多久,便见乌云盖天,眼看就要下大雨,游人纷纷迅速离散。忽尔,一阵大风扑面吹来,跟着上空的云雾浓浓地聚拢,黑云从四方八面涌袭,气势如大海般潮涌。此刻下山已经来不及,暴雨来得急骤猛烈,还没找到避雨的地方,倾盆的大雨哗然而至,叫人措手不及,珠子大的雨雹锤击在身上,我瞬间浑身湿透,大步跑到一颗高树下做无奈地躲避。
等了很久,骤雨仍然未歇,我冷得瑟缩起身子,上空时不时划过闪电,令人心慌,忽然,一只大大的墨蓝色雨伞盖在我上方,为我挡住了泼下来似的暴雨,我一抬头,心中蓦地扑扑乱跳,大吃一惊!
为我打伞的人,浓眉深目,神情肃穆,那是张极端俊伟好看的男性脸庞,并是一张我见过并痛恨的脸庞。
怎么会是他,孟平州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站在我面前,为我打伞?
“跟我走!这样的雷雨天,一直站在树下很危险!”他说。
他的声音低沉而清楚,有着令人信服的力量,我狼狈地点点头,便跟着他疾步向前跑,可泥路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很湿滑,没奔出多远,我失去重心,摔倒在地,脚腕扭伤的剧痛令我发出一声急促的呻|吟!
“你还好吗?”孟平州来到我身边蹲下来,担忧地问。
我抱住脚踝痛得脸皱成一团。
孟平州撸起我的裤腿碰了碰我的脚腕,我吃痛直呼,“疼,特别疼!”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他果断扔了伞,在我的错愕中不由分说地抱起我,向前奔走!
我双眼几乎瞪到了最大,盯着他的脸,心跳一直加速!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在这样的境况下相遇,还被他抱起!我无法控制惊骇的情绪,只能呆呆地望着他!
他抱我跑到了山上的一处房子,房子里布置十分雅致简约,一眼望去大概只有五六十平米,像普通的小住宅,一室一厅一卫,客厅里除了沙发,书架,两面柜子,一个大盆景什么都没有,卧室的门敞开着,里面布置也很简单,只有很少的物件。
孟平州把我放在沙发上,开始解我运动鞋的鞋带,我一惊挣扎着要站起来,他按住我,脱掉我的鞋放在地上,又脱掉我的袜子,我倒吸了口冷气,这只脚已经严重地红肿起来了。他从沙发旁的柜子里拿出一个药箱,翻出一些药品,然后手法熟练地在我的脚腕和脚踝上涂抹上药膏。
我愣愣地望着他,他说:“你手肘擦伤了,要消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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