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骄阳似我10
“我说的是真心话。”林屿森认真地看着她,“时欢,谢谢你愿意嫁给我。”
时欢愣了一下,然后靠在他肩膀上,轻声说:“我也谢谢你,愿意娶我。”
两人相视一笑,在柔和的灯光下,吻在了一起。
婚期定在了第二年春天。
时欢没有家人,婚礼的一切事宜都由她自己和林屿森操办。林屿森的父母早年去世,也没有什么亲戚,所以婚礼的规模不大,只邀请了关系最好的朋友和同事。
但时欢已经很满足了。
她不需要盛大的排场,不需要多少人的祝福。她只需要林屿森在她身边,就够了。
婚礼前一天晚上,时欢一个人待在酒店的房间里,怎么也睡不着。
她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灯火阑珊的城市夜景,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一年了。
这一年里,她经历了太多——初来乍到的忐忑,接近林屿森的算计,和苏晚晴的明争暗斗,被诬陷时的无助,以及最终收获爱情的喜悦。
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系统。”她在心里呼唤。
“在的,宿主。”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她说,“嫁给林屿森。”
“恭喜宿主。”
“你说……我配得到这份幸福吗?”她问道,声音有些迷茫,“我一开始接近他,是带着目的的。我骗了他,骗了所有人。我配拥有他的爱吗?”
系统沉默了几秒,然后说:“宿主,您在这个世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完成任务。但在这个过程中,您付出了真心,也收获了真爱。目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您和林屿森之间的感情,是真实的。这就够了。”
时欢听了这番话,心里豁然开朗。
是啊,目的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是真的爱他。
而他,也是真的爱她。
这就够了。
第二天,婚礼如期举行。
场地选在郊区的一个庄园里,绿草如茵,鲜花遍地。蓝天白云下,白色的纱幔随风飘扬,一切都美得像一幅画。
时欢穿着一袭洁白的婚纱,头纱长长地拖在地上,手里捧着一束粉色的玫瑰。她站在花廊的尽头,看着前方等待她的林屿森,心跳如擂鼓。
他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西装,胸前别着一朵红色的胸花,整个人看起来英俊得不像话。他看着她,眼神里满是温柔和期待。
音乐响起。
时欢一步一步地走向他,每一步都踩在花瓣铺成的路上,每一步都离幸福更近一点。
当她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
“你今天真美。”他低声说。
“你也很帅。”她笑着回应。
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转向证婚人。
证婚人是林屿森的一位长辈,也是他们多年的老朋友。他宣读了一段誓词,然后问道:“林屿森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时欢女士为妻,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爱她、守护她,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愿意。”林屿森的声音坚定有力。
“时欢女士,你是否愿意嫁给林屿森先生,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他、守护他,直到生命的尽头?”
时欢看着林屿森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愿意。”
“现在,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林屿森拿起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时欢的无名指上。时欢也拿起另一枚戒指,戴在他的手上。
“我宣布,你们正式结为夫妻。”证婚人笑着说,“新郎,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林屿森掀起时欢的头纱,低头吻住了她。
台下掌声雷动,花瓣从天而降,落在他们的头上、肩上。
时欢闭上眼睛,感受着他的温度和气息,心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从今天起,她就是他的妻子了。
从今天起,她在这个世界上,有了一个家。
婚礼结束后,两人飞去了马尔代夫度蜜月。
碧蓝的海水,洁白的沙滩,温暖的阳光——一切都美好得不真实。
时欢穿着比基尼,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林屿森从海里游完泳回来,浑身湿漉漉的,走到她身边,抖了她一身的水。
“林屿森!”时欢尖叫着跳起来,“你故意的!”
“对啊,我就是故意的。”林屿森笑着跑开。
时欢追上去,两人在沙滩上追逐打闹,笑声在海风中飘散。
最后时欢追上了他,扑到他背上,搂住他的脖子:“看你还往哪儿跑!”
林屿森反手搂住她,把她转过来,抱在怀里:“不跑了,被你抓住了,这辈子都不跑了。”
时欢靠在他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嘴角浮起一抹幸福的笑容。
“这可是你说的。”
“嗯,我说的。”
“反悔是小狗。”
“反悔是小狗。”
两人相视一笑,在海风中接吻。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
远处的海鸥掠过水面,发出一声声悠长的鸣叫。
这一刻,时光静止。
这一刻,便是永恒。
蜜月回来后,时欢和林屿森搬进了新家。
那是一栋位于城东的别墅,三层楼,带一个不小的花园。林屿森把房子买下来之后,按照时欢的喜好重新装修了一遍——简约的北欧风格,色调以白色和原木色为主,看起来干净明亮。
时欢最喜欢的是二楼的露台。那里放了一张藤编的沙发和一个小茶几,四周种满了花草。天气好的时候,她喜欢窝在沙发上看书喝茶,一待就是一个下午。
“老婆,吃饭了。”林屿森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来了来了!”时欢放下书,从露台上探出头去,“今天吃什么?”
“你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好耶!”
时欢蹦蹦跳跳地下楼,跑到餐桌前坐下。桌上摆着四菜一汤,全是她爱吃的。
“老公辛苦了。”她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嗯!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林屿森给她盛了一碗汤,“慢点吃,别噎着。”
两人边吃边聊,聊工作,聊生活,聊未来的计划。
“老婆,我们养一只猫吧。”林屿森突然说。
“猫?”时欢眼睛一亮,“好啊好啊!我一直都想养猫!”
“那周末我们去宠物店看看?”
“好!一言为定!”
周末,两人去宠物店领回了一只橘色的英国短毛猫,圆滚滚的,胖乎乎的,可爱极了。
时欢给它取名叫“元宝”,因为它看起来就像一只金元宝。
元宝刚到新家的时候还有些认生,躲在沙发底下不肯出来。时欢蹲在沙发边上,拿着猫罐头引诱它:“元宝,出来呀,有好吃的。”
元宝嗅了嗅罐头的味道,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慢慢爬了出来。
时欢趁机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它的毛:“乖,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元宝窝在她怀里,眯着眼睛,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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