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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结局

  “喂?”

  顾恺一边心不在焉地接电话,一边盯着邹思灵的电脑屏幕,时不时回头说上一句“老婆,你别偷我的西红柿,就那么几个了!”

  自从邹思灵迷上了开心网偷菜,每天不光逼着他种菜还必须每天早上三点起床偷菜,不照做就会家法伺候,呵呵,家法就是帮老婆买私人用品,顾恺什么都愿意为邹思灵做,就是不肯帮她去商场买那种东西。

  “喂,阿恺,阿恺,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话?”

  庄远航在电话那头就听见他们俩吵着什么西红柿,大白菜的,对于一个根本就连QQ都很少用的庄远航根本就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哦,表哥,有什么事吗?”

  “我跟诗卉要结婚了!”

  “真的,恭喜表哥,什么时候?我跟老婆一定都来的。”

  “是这样的,”庄远航沉默了一刻,“我跟诗卉准备去美国结婚,并且以后就在那边定居,可能回来的机会会很少,思灵就交给你照顾了,要让她每天都像现在这么快乐!”

  顾恺有一刻失神,他心里清楚,表哥去美国只是为了避开邹思灵,怕她有一天遇见他又想起曾经的往事,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知道,邹思灵再也受不了任何的伤害,哪怕一丁点儿都可能让她崩溃的。

  “表哥,我会的,你放心吧!”

  “老公,快来,你快来看这里有只狗!”

  “表哥,邹思灵叫我,我挂了!”

  顾恺听到邹思灵的惊呼声立马挂断了电话,这是邹思灵定的规定,老婆叫,只要听到必须在一分钟之内赶到,就算还在冲凉也不能例外。

  邹思灵正蹲在门口,抱着一个全身黑糊糊的东西,顾恺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一只小狗,正殷勤地舔着邹思灵的脸。

  “这是谁家的狗啊?”

  “我不知道,我刚听见外面有动静,打开就看见它了!”

  邹思灵抱着狗狗,不停地把脸埋在狗狗背上,像抱着一个老朋友,狗狗也不停地舔着邹思灵的手和脸。

  “是我,我家的‘忘忧’!”

  “姐,你来了!”

  邹思灵一下就抱着姐姐,忘形地也在她脸上亲一口,弄得堂姐一下都适应不过来,以前的邹思灵总是冷冰冰的,满脸的忧郁,相比之下更喜欢这个看上去没心没肺的邹思灵,至少她的每天都是快乐的。

  顾恺把表姐请到家里坐,邹思灵只顾跟“忘忧”玩得一片火热。

  “姐,这狗叫‘忘忧’啊,挺好听的名字!”

  顾恺说。

  “我是把这只狗带过来送给思灵的,你不知道她从小就喜欢养狗,不知道为了养狗惹了多少祸,我一见这狗就想起思灵以前养过的一只狗,都是这么黑糊糊的,”堂姐看着邹思灵欣慰地笑,“我记得那狗叫‘忘记’,现在想想不好,我就给这狗取了‘忘忧’这个名字!”

  “啊,哈哈……”

  邹思灵跟狗从沙发上玩到地上,从大厅蹿到卧室,满屋子都是她跟狗狗的玩闹声。

  “老公,我想去遛狗!”

  邹思灵突然跑到顾恺面前说。

  “可……”

  顾恺不好意思地看着堂姐。

  “没事,”堂姐站起来,“我还得回我妈家接妮妮,你跟思灵遛狗去吧,她从小就喜欢遛狗。”

  邹思灵一手拉着“忘忧”一边挽着顾恺,人行道上从这边走到那边,顾恺就跟着乱转,也乐在其中。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个曾经邹思灵常去的路口。

  邹思灵突然站住了,呆呆地看着对面的围栏,眼神像是被定住了一样,顾恺走出去一截又倒回来,跟着邹思灵看着远方。

  “那里有什么?”

  顾恺莫名其妙地问。

  “背影!”

  邹思灵眼睛一直眨也不眨地看着对面。

  顾恺百思不得其解,也跟着看对面,看着看着,顾恺觉得那地方怎么那么熟悉呢?

  这才想起来,自己以前不就一直站在对面吗?

  顾恺看着邹思灵,一些零碎的记忆浮现在脑海里。

  也是一个金色的黄昏,顾恺坐在围栏上继续他的梦,其实他只是来碰运气,十年都没有再遇见那个跟他买情侣瓷杯的女生,也不抱多大希望。

  只当一个阿姨来到他面前。

  “你等谁啊?”

  “一个女孩子!”

  阿姨也站在旁边跟着他一起看远方的小店,直到有一天阿姨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邹思灵,www.千里鸳鸯.com”,还说了一句:“你等的人。”

  那个阿姨,就是邹思灵的妈妈。

  缘分就是这样,未到的时候,哪怕都在等着对方,却只是追着彼此的背影,只有缘分到了的时候,只要一回头就能握着幸福。

  就像十年前,本来以为那只是一个简单的错误。

  那天是邹思灵跟庄远航在一起一周的纪念日,邹思灵要去买一件礼物送给这个她最爱的男孩子。

  邹思灵走遍了附近的饰品店,适合男孩子的礼物还真是少呢!

  最后走进那家最普通的,全是女生发夹,头发这一类东西的店里,算是邹思灵知道的最后的一家这类店了,刚准备买礼物的热忱早被这一次次的挫败给打磨掉了一大半。

  邹思灵漫不经心地挑选着,没有一样是适合庄远航的,仿佛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诠释他的温柔和体贴,没有一样东西可以表达邹思灵对庄远航的爱,所以正当她准备宣告挑选礼物失败的时候,一个乳白色,肥肥胖胖的瓷杯跳入她的眼帘,是她最喜欢的维尼熊。

  “庄远航,你要学维尼熊的样子站一个小时,我就原谅你!”

  在一起的第一天早上,庄远航比邹思灵晚起一个小时,让邹思灵一个人做早餐,所以他要接受惩罚。

  想起庄远航那个翘着屁股站立的姿势,邹思灵每次想起都忍不住想大笑一场,这就是他们最值得纪念的第一天,所以这瓷杯像是专门为他们的纪念日所准备的。

  邹思灵兴高采烈地抱着瓷杯就去找老板付钱。

  “小妹妹,如果你是要把这杯子送给男朋友,干脆两个都买去吧,这可是一对情侣杯,我们是不卖单个的!”

  老板娘一看就是特精明的类型。

  “好啊,多少钱?”

  邹思灵开口就答应了,可是一听这价钱,她一下就犯难了,58元,一对杯子就要她两个月的生活费,那时候,58可不便宜。

  邹思灵拿着手里的钱数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够,最后只得跟老板娘央求了,偏偏这老板娘是说什么也不肯卖,邹思灵愣在柜台旁也不肯走,她是真的喜欢那个杯子,不光是喜欢,还对她来说有着不一般的意义。

  “老板娘,我跟她一人买一个58行吗?”

  “行行行!”

  老板娘跟邹思灵都同时像抓住了救星,一脸感激地看着那个慷慨的男生,应该还是个稚气未退的小男孩,虽然看上去比邹思灵也小不了多少。

  就这样邹思灵得到了送给庄远航的第一份礼物,而那个男孩子也开始了他长达十年的等候,每天望着余晖下的小店,希望那个背影有天会出现,希望落单的瓷杯能够重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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