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不寻常的伙计
“姐姐,您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月暖儿看到想事情的沈袆眉头紧蹙,脸色发白,担心地询问。
沈袆回过神,用力揉了几下眉心,笑着摇头:“没事儿,可能是在宣王府累到了,身子有些疲乏而已。”
梅三两不解:“东家,您去王府到底做什么?难道还让您出苦力不成?”
沈袆没有回答梅三两,而是问道:“三两,你刚才说什么?王叔他们会武艺?你凭什么有此判断?”
王猛和吴老六等人都是粗汉子,拼命打跑两个盗贼并不出奇,毕竟他们很早就在铺子做长工,关系处得如同一家人,可要说他们四人会武艺,沈袆倒是从未察觉,也不太相信。
“他们出手很有章法,比您的那套还利落,而且每招都在杀人,所以才将那两个盗贼逼得跳墙而逃。”
梅三两觉得说起来不形象,从墙根取来竹掃,比划着那晚打斗的情形,小院内尘土飞扬。
“三两哥,别划拉了,到处都是灰呢!”
月暖儿看着梅三两上蹿下跳,笑着捂住嘴,一把将他拉到石凳上坐好。
沈袆看着梅三两的瞎比划,觉得他说的话可能没错,王猛四人或许真的通武艺。
可是,她不打算去问,因为每个人都有秘密,如果不想说,开口问了便是为难,不如相对静好。
不过,对于那两名盗贼,她还是想问询王猛,看看是否与自己的猜测相符,如此也能提早做些打算与防备。
中院内,因为要赶至几副新订的棺材,王猛与吴老六正劈材刨木地忙活,夜鹏和李元昌则坐在长条凳上调和漆油,打算给已经做好的两副棺材上朱漆。
“王叔,发月钱啦!”沈袆笑嘻嘻地走到王猛的身侧,将两个金锞子摆在木板上。
“呦,东家,月初不是给过工钱吗?”
王猛停下手里的铁锯,将金锞子放在粗大的手掌里颠了一下沉重,笑呵呵地说道:“东家,您咋突然这么大方起来啦,这两个金锞子的斤两,足够咱们四个兄弟小一年的工钱喽!”
“是呀,东家,您这是在哪儿发的财?以咱们东家的才智,保准是耍聪明坑了宣王府。”吴老六、夜鹏以及李元昌也走上前,笑着打趣。
沈袆故作不满:“四位叔叔,瞅你们说的,好像我平时多小气似的,侄女何时亏待过你们呀!”
说着,沈袆又掏出六个金锞子,分别递给吴老六三人:“不过,我这次还真是赚了一大笔,所以大家都分一分,梅三两和暖儿也有份呢!”
金锞子就是小金元宝,司马长风给了沈袆满满一袋子,即便分出十二个,沈袆也剩下不少。
另外,她从不是小气的人,而且一直都觉得银子永远赚不完,人却会老去,能聚在一起就是缘分,何必要吝啬几个身外之物呢?
“那好,咱们就谢东家的赏,收啦!”王猛将手里的金锞子揣进怀中,拿起铁锯打算继续干活。
沈袆赶忙问道:“王叔,我听三两说起那晚的事情,您觉得那两个盗贼是什么人?后来在哪里追丢了?”
王猛低头锯了两下木头,又停下来直起腰:“大晚上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人,我和夜鹏、元昌追出去后,在务本坊那边追丢了人,再加上有巡夜的官兵,就没敢再找下去。”
沈袆想了一下,问道:“务本坊?那边最乱的地方就是鬼市,是不是逃去那里了?”
王猛不确定地回道:“可能吧,鬼市里的路纵横交错,要是逃进去还真找不到。”
所谓鬼市并非是鬼魅之地,仅是指夜间的商贸交易场所,因为有宵禁制度的存在,这种交易行为不被允许,只能在月夜下偷摸交易,故称鬼市。
长安城的鬼市在务本坊西,那里本就是商贾与平民杂居之所,做起私底下的买卖也方便,每到风雨晦冥之夜,鬼市中喧聚之声不绝于耳,时有暗灯忽闪,真有几分鬼火磷磷的感觉。
另外,那里的房屋结构杂乱,巷道七纵八横,若不是久居之人,冒然进入便会迷路,如此更让鬼市平添了神秘感。
沈袆没有问出有用的信息,只好压下心头的疑惑,眼下除了提起十二分警惕外,也真是毫无对策。
王猛看着沈袆悻悻地去了前院,与其他三人相视一笑,又各自继续忙碌起来。
寿材铺不比其他商铺的人来人往,多数时间都是冷清,前院的铺面里,沈袆坐在方桌旁,双手支着下巴想事情。
梅三两则来回地走动,还不时出铺子溜达一圈,月暖儿拿着小抹布擦着门框窗棂,忙碌之余会和东家姐姐闲聊上几句,打听一下宣王府和皇宫里的富贵。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到了中午,沈袆正要寻思午饭的着落,一名官差模样的人走进铺子。
“柱子哥,你怎么来了?”
“沈家妹子,我来你这儿也就两种可能,要么买寿材,要么就是找你去县衙验尸,你看哥的脸上不带丧气,自然就是第二种事情啦!”
来人是长安县衙的梁柱,与沈袆是熟人,平日里的关系挺近,说话也就很随意。
沈袆听说是验尸,心头一动,赶忙问:“柱子哥,县里又死人啦?在何处?”
自从听了知县韩度的判断,再加上进铺子里的两个贼人想要掳走月暖儿一事,沈袆对死人很上心,一则是担心世子司马长风,再则也想破处对自己生辰八字的猜疑。
梁柱擦着额头的汗珠:“姜洼子,从塘子里挖出一副骨头,县尉叶大人让你去验一下,若是没有伤痕,县衙就判定是饿殍。”
“哦,原来是骸骨。”沈袆放下心。
不是新亡之人,那就与咒魂案无关,而且骸骨发现的地点不在东市附近,也说明与第三个“引令”人无关。
沈袆让月暖儿喊回在外溜达的梅三两,让他带全验尸工具,套上青牛车,跟着梁柱赶往案发地。
姜洼子是一处小水塘,位于崇锦坊南,与东市的北墙相邻四条街,由水塘向前是久阳巷,住了不少小官吏,独眼柳的家也在那里。
前些日子,一个粟特商人花了大价钱买下姜洼子附近的一所宅子,又上下疏通关系,使了不少银子将整片水塘的地皮划到自家,想要就势建一座山水俱全的庭院。
起初,庭院的修建并无异常,可在清理水塘的淤泥时,却挖出一具腐烂的骸骨,粟特商人担心沾上祸事,不敢擅自掩埋,急忙命人报官。
民有饥色,野有饿殍。
历朝历代都有贫苦之人,即便是太平盛世,饿殍遍野的情形也不少见,所以死人很正常,死后无人掩埋也很正常。
不过,既然有人报官,知县韩度便要过问,县尉叶常也自然要找沈袆验尸,如果验后不属凶杀,案子的判定也就简单了。
沈袆赶到水塘时,骸骨已经被人捞出,正摆放在泥草地上,塘子里的水也被搅得浑浊,成片的野草根浮在水面上。
经过长时间的水泡,再加上淤泥的促腐,尸体上的血肉早已烂得不成样子,捞出来时就掉得七七八八,仅剩下一具沾满泥浆的骨头架子。
验骨的步骤一如既往,开伞、洗骨、绵抚,辨伤,梅三两忙前忙后,仵作沈袆则仔细查辨。
“叶叔,这人死于剑伤,而且还是一剑穿喉。”
沈袆查验完毕,在死者的喉骨处发现一道扁平的贯穿伤痕,故此做出判断。
随后,她又望向县尉叶常:“另外,他的脸骨异常,从额头到下巴的骨面上有一圈明显的刀痕,我怀疑...”
叶常听到是凶杀,心中叫烦,又听沈袆说面骨异常,赶忙问:“大侄女,你怀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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