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书斋 > 该隐之手 > 第31章 是大侠还是土匪

第31章 是大侠还是土匪


  康学彬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野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都要到他的服装店里去收一次帐,把当天的收入取走。这事儿他都是亲自来做,从来不用马仔代劳。于是他把自己行动的时间定在了10月7日皇帝生日那一天中午。那一天放假人多,野马一定会到店里去收钱。

  康学彬在市中心一家高档酒店里包了个标准间。为了明天的刺杀行动,他精心挑选了两把俄制黑蛇手枪,在茶几上把枪拆开,用硬毛滚筒刷子把枪管内部来回刷了十几遍,每个部件又都用枪油细心地擦拭了一遍,子弹逐粒压实,最后把枪装组装起来收到小书包里。之后他下楼到酒店的餐厅里大吃了一顿,然后返回自己房间锁好门窗,躺在大床上美美地睡了一大觉。第二天上午,精轻气爽的康学彬化妆成一个身高1.4米的孩子,又特意换了一身的童装,带着一顶白色的长舌遮阳帽,把自己打扮得象个有钱人家的小公子一样,背着书包,书包里放着一把手枪,另一把藏在后腰里,他打车离开了酒店直奔服装市场而去。

  康学彬轻车熟路地找到野马的服装店,今天的服装市场人流熙熙攘攘,大灾变之后,这是清国极少数保留下来的几个节日之一。刚好野马与卢艳也刚刚来到店里。卢艳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老板娘的角色,正指挥着几个女店员布置展架,野马跟自己的两个打手满意地站在一边微笑地看着女人们进进出出地忙活着。突然野马感觉背后有人在拉自己的衣角,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衣着华丽,头戴白色太阳帽的小男孩在拉自己。

  有道是敬人先敬衣。野马虽然看不到孩子的脸,但久做服装生意的他却一眼看出这孩子衣着不凡,虽然这孩子没带胸卡,但想必是个贵族子弟。于是不敢怠慢,连忙弯下腰去,一边伸右手抚摸‘孩子’的脑袋,一边笑咪咪地问道:“小少爷,你有什么事呀?”

  就在野马笑着弯腰低头的一瞬间,康学彬的眼神一狞,左手迅疾地紧抓住野马的衣领子,同时右手握枪,枪口紧顶着野马的心脏连开二枪,“呯!呯!”的巨大枪响声中,子弹穿透野马的胸腔打在后面门店的玻璃门上,大门立即破裂成一地的玻璃碎片。康学彬一把推开野马的尸体,对着还没清醒过来的两个马仔又是各开一枪,在二人抚胸中枪倒地后,包括野马在内,三个男子又被他每人在头部各自补开一枪。眼见三颗人头碎成了烂西瓜,康学彬才一把拉起惊声尖叫的卢艳往市场外面跑。

  此时市场里已经乱成一锅粥,人们尖叫着,哭喊着,纷纷往服装大楼的出口拼命跑去,混乱中不断有人摔倒,又被随后涌来的人群踩到脚下,一时间哀嚎遍地。

  卢艳不停地挣扎着,想要挣脱康学彬的手。同时嘴里不停地高喊着:“救命呀,来人啊,抓凶手啊……”康学彬气得不行,狠狠地给卢艳一巴掌后怒吼道:“**的鬼叫什么?我是老田找来救你的,接你回去一家团圆,你快跟我走。”

  可他哪里知道卢艳听后不但不跟他走,反而挣扎得更厉害了,还对着康学彬开始歇斯底里的破口大骂:“你个挨千刀的王八蛋,哪个要你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凭什么毁掉我的幸福生活,凭什么杀我老公,我,我,我跟你拼了……”说完就开始疯狂踢打康学彬。康学彬也被这女人搞得火大了,直接对着女人的大腿‘呯’地开了一枪。子弹射穿了女人的左腿,疼痛让女人暂时恢复了一丝清醒,不敢在继续撒泼,却沉默地一直用怨恨的眼神死死盯着康学彬的脸。康学彬用枪顶着卢艳的额头,厉声喝问:“**地疯了吗?我拼命来救你,你却把我当成仇人?你难道不记得你的丈夫老田和你的儿子乐乐了吗?你被野马给洗脑了吗?你给我说清楚,不然我一枪崩了你!”

  卢艳毫无惧色地冷笑道:“救我?谁要你救?你知道我跟野马在一起日子过得有多开心?老田那个穷光蛋他能跟有钱有势的野马比吗?老田只是一个臭送煤气罐的农民工罢了,每天除了干活儿就知道吃和睡,天天一身臭汗,臭袜子能把人熏昏喽!他在外面受人欺负没胆子跟人家打仗,就知道回家打老婆撒气,你知道他揪断过我多少缕头发吗?你知道他打断过我几根肋骨吗?你知道我身上有多少他造成的伤疤吗?你还要我回去那个狗窝跟那只臭猪继续过那种不人不鬼的日子吗?野马虽然坏,但他从来不打我,跟着野马我才活得象个人样子。你杀了野马,就是毁灭了我一生的幸福,我恨死你了,你个该下地狱的混蛋,让我在你身上插一千刀我都不解恨。你怎么不去死啊,啊?”说完卢艳就更加拼命地捶打起康学彬的胸口。

  真他妈是疯了,康学彬气极之下狠狠地用枪托敲在了卢艳的额头上,卢艳应声昏倒在地上,鲜血顺着额角流出来。康学彬浑身颤抖着收起了手枪,转身飞快地逃跑了。十五分钟后,姗姗来迟的警察封锁了尤如台风刮过,一地伤员的服装市场。

  康学彬从来没有如此愤怒过,他不敢相信一个女人抛弃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后,仍然能够如此理直气壮的教训自己。他甚至都有些动摇了自己的信念。他回到酒店后就一屁股坐到沙发里,他感觉自己好累好累。脑子里不停地思考着卢艳死前说过的那番话。他有些后悔自己在一气之下打晕了卢艳。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卢艳抛弃缺点多亚斯的老田难道就完全错了么?就要为了道德委屈一辈子吗?什么又是不道德?大清国有的是青楼妓馆,只要你有钱,嫖妓也是合法的,那么是现在的社会太虚伪了吗?清国人的传统文化是束缚自己的枷锁吗?自已脑子里装着的正义是虚伪的东西吗?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故事,不同的背景和家庭,和一切。自己在评判卢艳没有道德的时候有想过其它吗?她做什么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仔细想想,好象真的没有一点儿关系。

  他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他在今天之前从来不独自饮酒,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不喝上几口心里就不痛快。

  直到今天,自己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是道德一方。可一旦把眼光放开,好好看看世界时自己也不是完全正义的。最近一段时间来仗着缩小的神奇能力,自己也是两手血腥杀人如麻。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嗜血杀手。失去了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冷静和理智。如果与卢艳身份相互转换,自己会怎么做?康学彬想不出答案,他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很错误的事情。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自己只有14岁,偷了邻村地主家种的香瓜。自己蹲在瓜地里吃饱了,临走时还揣了两个最大的在怀里打算捧回家慢慢地吃。逃跑的半路上遇到另一个村子里不认识的孩子,那孩子两眼放光地看着他怀里的香瓜直流口水。已经吃饱了的自己就大方地把两个偷来的香瓜全给了对方解馋。那孩子接过香瓜说了声谢谢就蹲在路边大啃起来。结果地主家的看瓜人发现有人偷瓜,一路追来正好把那个吃得正香的孩子逮个正着。于是那个孩子就成了替罪羊,被吊在隔壁村的村口老槐树下给地主婆用皮鞭抽得血肉模糊。那孩子被打时自己也站在围观的人群里。本来想一人做事一人当,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干的,把那个无辜的孩子救下来。却因为看到那孩子被地主婆打得实在太惨,看着那孩子的父母哭着跪在地上哀求地主婆而变得胆怯起来,最终也没敢站出来承认。

  这件事情成了自己少年时代心理的一根刺,多少年来这根刺不但没能拔除,反而扎得越来越深,越来越痛。今天卢艳的一番痛骂使自己又感受到了多年前的羞愤。这种好心办坏事的感觉简直令自己要郁闷得发狂。

  康学彬一个从在房间里默默地呆了一个小时,头脑依然浑乱不堪,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自己到底是个正义的捍卫者还是他人幸福的破坏者。于是打电话给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阿发,把他找来诉说自己心中的苦闷。

  阿发很快就打车来到康学彬的酒店,一进房间就看着他直笑。康学彬不好气的用手一指自己对面的沙发,示意请他坐下。“你傻笑个啥?难道还嫌我不够烦吗?”

  别人都是为了没钱烦恼,你一个大富翁,烦恼个什么呀,要我说你就是读书太多读傻啦。一个大男人闷在宾馆里做什么?听我的,我带你去个好地方,找两个‘珠圆玉润’的妹子陪陪你,你把脸往乳沟里一埋,立刻就能看到天堂了呵呵。

  “还看见天堂,你怎么不说我直接上天堂了呢?”康学彬与阿发拌嘴道。

  “No,no,no,去天堂的路不在妹纸的胸口,而在她们的两腿之间,你可别找错了路啊,老同学,嘿嘿嘿……”阿发一脸的贱笑着道。

  “少扯蛋吧你,三句话离不了黄腔。说正经的,你说我今天办的这件事到底对不对?不把这事儿弄清楚了我晚上别想睡觉。”

  阿发往沙发背上一靠,懒洋洋地说:“要我说,这件事情是你办错了。你的心是好的,但方法全错。”

  康学彬一听就急了。“什么?你也说我错了?难道卢艳抛弃丈夫和孩子,与有钱的男人鬼混在一起就是正确的吗?”

  “你这叫社会不适应症状。你觉得卢艳做错了,那只是因为你不能适应这个社会的规则罢了。我就觉得这个社会很美好啊。每天晚上都可以到酒吧去把妹,只要你有钱,就可以随意脱下任何一个女人的裤子,这样的舒服日子,给个皇帝都不换啊!”阿发得意地说道。

  “只有你这种满脑子都是**的家伙才会觉得好吧?一个人怎么能那么无耻地表达自己的欲望呢?为了满足自己而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不是别人无耻,而是你自己不适应社会的行事法则罢了!社会形态决定人的意识。现在是一个物质交换利益至上为生存不择手段的世界,一切事物都围绕着一个核心在运转,而这个核心就是它!”

  阿发说着用手指点了点康学彬左胸口上别着的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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