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乐乐出事
事后,野马带着卢艳回到了东海市,老田想与卢艳见见面,但卢艳却躲进野马的家里避而不见,老田又到野马的店里找野马理论,却被野马手下的马仔给拦了下来。老田在店外急得大喊:“野马,你个王八蛋,给我滚出来,你个狗日的混蛋,你还我老婆。”
野马的手下马仔不屑地道:“甭喊了,我们老大他不在,他昨晚太累了,在家休息呢。”
“什么太累了,他累什么,他一定就在里面,野马你给我滚出来!!”老田怒喝道。
其中一个马仔讥笑着:“亏你还是个男人,连这都不明白么,就是因为你老婆的床上功夫太厉害,昨天晚上把咱们老大给累坏了呗,所以他今天才累得爬不起床了啊。要我说老田,你以前没让你老婆出去坐台当窑姐儿,真是太浪费了啊,哈哈哈哈……”说完便跟身旁另一个马仔一块儿放声淫笑起来。
“你放屁!我跟你拼了!”老田已经被这个马仔气得七窍生烟,不顾一切的冲上去与两个马仔撕打在一起,结果却被人用棍子给狠狠打了一顿,踹倒在马路上,鼻口冒血的哼哼着。
老田气不过,又爬到官府去告状,结果官府的人告诉老田,卢艳是自愿住在野马家里的,并非绑架,女人自己不愿意再跟你过日子,官府也管不了这种家事,你只能自认倒霉回家吧。
老田一瘸一拐地回到家中,抱着儿子放声大哭。儿子哭喊着要见妈妈,老田却无法告诉儿子实情,只好骗儿子说她妈妈死了。听着儿子的哭声,想着老婆每天与野马那个无耻的恶棍腻在一起,老田的心每天都好似被油烹一般难受。老田恨不得追随伊斯兰帝国的恐怖大王笨**,去扛个炸药包跟野马同归于尽。但他还有儿子乐乐要养活,乐乐才八岁,老田已经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若是自己死了,乐乐也会饿死。
老田想着,无论有多苦,有多难,也要坚强地活下去,把乐乐抚养成人。
不管如何,生活还得继续,老田继续送煤气罐,为了多赚些钱,甚至还跟几个失业者在大热天气里去掏大粪。掏大粪的工钱比其它工作要高一点儿,老田总是强着干。不夸张地说,老田所赚到的每一张银元券里都浸透着汗水。
幸运的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老田有个好儿子,每天老田一早就出门上工,儿子乐乐就自己起床给自己弄早饭吃,吃完了收拾好自己和老爸的碗筷后再去学校读书。乐乐很聪明也很上进,这使老田很欣慰。乐乐是老田在妻子跟人跑掉之后还活在世上的唯一理由。
可是命运好象与老田一家有仇似的。终于有一天,某个大嘴巴的孩子告诉乐乐说,“你妈妈根本没死,而是跟别的男人跑了。现在就在本市的某某小区里住着。孩子一听到这个消息就急红了眼,发疯一般地向着那个小区跑去见妈妈,结果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二手黑摩托车撞倒在地,倒在了血泊中。
司机一看撞了个小孩,以为出了人命。吓得那黑车司机连摩托车也不要了,转身钻了小巷子逃跑了。
等老田接到电话赶到医院时,乐乐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医生诊断为颅骨骨折外加胸部肋骨骨折,有骨片刺进了大脑,需要立即进行开颅手术。老田没有钱,到处给医院的人磕头下跪,但医院就是不肯给动手术。最后是孩子的老师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为乐乐垫付了1000万元的医疗费。本来开颅手术至少需要2000万元费用,做手术的孙医生冒着被医院开除的风险,在住院押金未交齐的情况下就开始给孩子做手术了。
有人提醒老田,赶紧弄钱去,手术后的各种费用多得能吓死人。就在老田为上何处去借钱而发愁之时,手术室里传出消息。医生发现孩子的血压持续下降,原来是腹部里有肠子破裂未发现,导致腹腔内大量出血。需要再请一位医生去手术室里同时进行肠道缝合手术。需要家属马上再交2000万元手术费。不交钱,医院就不给做手术,30分钟内不能进行手术的话,孩子必死无疑。
这消息好似晴天霹雳,要救乐乐,交钱是唯一的办法,而且必须得快。可老田实在无能为力。不论他如何地下跪磕头,把额头都磕碎了。医院也不给做手术。在大清国,没钱你就只能躺下等死。大清国别的没有,就是穷人多。死个穷人,就象死只蚂蚁,谁会管你?除非你有钱,否则就回家等死吧。
大清国人分九等,有高低贵贱之分!有钱便是大爷,有权便是祖宗!
老田向康学彬讲述自己的伤心往事的时候,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掉。康学彬听完事情经过已经气得咬碎钢牙,他告诉老田,孩子医药费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没钱只管打电话找自己要。一向正义感超强的康学彬胸中不断翻滚着杀意,他现在必须要通过杀人才能排遣心中的怒火。他自己还没有发觉,他身上的戾气一段时间以来有增无减,已经越来越重了。
康学彬已经决定要干掉野马,但在此之前要先做好一件事情,就是安排好自己的家里人。如果自己干掉野马,那么警察会最先调查的人必然是老田,因为只有老田与野马仇最大。而自己给老田儿子治病的事情也必然会进入警察的调查范围,这笔巨款从何而来?解释不清楚就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巨大的麻烦。自己到是不怕,天大地大哪里去不得?更何况自己还有宝物护身,但父母和爷爷怎么办?
康学彬已经想好了,等明天爷爷的手术一完成,就把全家人都送到五道岭村崔家的别墅去生活。是的,全家都搬走,然后由自己提供饮水和食物。那里环境很幽静,风沙也小,还有现成的蔬菜大棚。最重要的是那里的院子里有口水井,有抽水机直通地下暗河,虽然河水不能直接饮用,但种菜还是可以的。父母和爷爷都是种地的农民,生活在那里应该会很舒服。
爷爷的手术第二天进行得并不顺利,由于治疗得太晚,老人没能成功离开手术台。康学彬扶着爷爷的棺材痛哭了一场,他觉得自己的爷爷这一生活得太憋屈,挨了一辈子累,临走还遭了病痛的折磨。他心里对医院的怒火更增加了三分。这笔账,他会在处理了爷爷的丧事后连本带利的找回来。
按理来说,主持葬礼的本来应该是作为长子的父亲,但康学彬的父亲过于老实不善言辞,所以就由母亲代劳主持葬礼的仪式,把爷爷的遗体火化了。
康学彬手捧着被白布包裹着的陶瓷骨灰罐。同父母一起坐车回了家乡。在家中客厅里摆了香案,袅袅的青烟徐徐上升,萦绕在爷爷的遗像前。
康学彬在骨灰罐面前跪下,抬头看着前方的爷爷的遗像——这照片是爷爷去世前不久才拍的,爷爷满头白发,脸上皱纹密密麻麻,皮肤也松弛下垂,不过眼神依然矍烁,哪怕是肉体化为了灰,可依旧能从这双眼睛里感觉到灵魂的存在一般。他觉得那双眼睛仿佛在跟自己交流,就好像小时候爷爷用小竹杆教导他背《三字经》时一样。“小彬啊,你要用心一点,仔细理解爷爷给你讲的《三字经》里面的故事,将来要按《三字经》里的道理来做人啊。”记忆中的声音清晰又严厉,从小到大,每当康学彬想起爷爷的教导时,总会觉得自己的手心隐隐作痛。
到如今,自己也仅仅就还记得《三字经》的前10句而已,其它的如今却也全都忘记了。爷爷总是强迫幼儿时期的自己记忆那些根本理解不了的东西。可人的大脑要到16岁时才能完全发育成熟,在此之前的儿童时期,学再多抽象的知识也根本记不住,根本就是毫无效率的死记硬背,暂时性的记忆终究是要很快被遗忘的。
康学彬给爷爷磕了三个头,又在他面前的乌盆里点燃了几张纸钱,火光跳跃起来的时候,他的眼睛中满是泪水溢出,为什么会哭呢?这是今天第几次哭了?
想起爷爷,康学彬的鼻子就发酸。爷爷一辈子严谨做人,可最后竟走得如此的痛苦。他想起爷爷一生受苦,虽然满腹经纶,却连个最低级别的公务员都当不上,空怀满腹报国之心,最后却只能在家乡当了一辈子的农民。自己的父亲因为家境贫困,无法供其去学校读书,最后也当了一辈子的农民。爷爷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嘴上不说,但心里却憋着一股火儿。爷爷几乎病态地坚持让自己这个孙子读书,宁可自己去工地上卖苦力,也要让孙子念大学,同村的几个小孩子都是连小学都没念完就回家务农了。自己倒是读了大学,可结果又如何呢?自己成绩优异,可到了社会上,也只是勉强挣扎着混口粥喝而已。一个月的工资刨了吃喝、房租、水电之外,已然所剩无几,眼看自己就要26岁了,别说谈女朋友,就连养活自己都困难,早知如此何必把父母辛苦赚来的钱都交了学费,还不如用这些钱在农村娶个媳妇,现在恐怕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吧?想到此处,康学彬就一阵阵的气馁,他的眼泪,其实更多的是为自己而流。
他不是不努力的人,可没想到爷爷推崇至极的所谓的高等教育只是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只会背书的呆子。他甚至觉得大学教育根本就是清政府跟书商们联合起来设下圈套来骗学生们的钱而已。大学四年,学了一大堆没用的四书五经,论语老庄。结果到了社会上根本没人用这些知识。好好的一个有为青年被大学教授们楞是呼悠成了一个废人。好在自己从小就帮着家里干农活儿,还算有个好身体,有把子力气,不然凭自己一个LV9的书呆子,在城里连份喝粥的活儿都找不到吧。
康学彬觉得自己不算是个失败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高收入,没车,没房,没女人,这都不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的命不好,谁让自己天生就是穷人的儿子?谁让自己的父母都是种地的农民,无权无势?谁让自己一家都是社会的底层,被人瞧不起也是理所应当的吧?所以失败的人是爷爷而不是自己,是爷爷一生所信奉的高等教育的失败,与自己无关。在小学校里,他就已经学过达尔文的《进化论》。老师告诉他,这个世界只遵守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而自己偏偏一出生就是个LV9级的平民。说好听点是9级平民,说难听点自己就是个垃圾,就是块弱肉。这个世界是强者通吃一切,弱者只能忍受欺辱。到现在他仍然清楚的记得自己的科学老师说过的话:“青蛙吃苍蝇,苍蝇只能被吃掉而无法反抗;而蛇又吃青蛙,青蛙也同样无法反抗,所以这个世界就是以大欺小的世界,是没有公平可言的。如果有一天你们被人欺负了,谁也别怨,就怨你自己不够强大好了,不然为什么不是你欺负别人而是别人欺负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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