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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四章 今天我请客


  “什么?你丫的居然还敢在考核的时候藏拙?”

  牟小丹的脸颊上布满着寒霜,眼神凝重的盯着林轩,一团火怒火滋生。

  “后来那李丹队长见我藏拙,让我重新测试,结果我一拳砸出上万公斤力量,直接把测试仪给砸成了废铁!”

  “呃?然后呢?”

  牟小丹饶有兴趣的看着林轩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也不拆穿他!

  “然后那自不必多说,李丹队长将我实力滔天,本想把队长的位置让给我,最后被我拒绝,混了个副队长玩玩!”

  林轩风轻云淡的开口,还一脸傲气的瞥向牟小丹,希望得到牟小丹的夸赞。

  “不错,不错,这个故事编的真不错,还把队长位置让给你,你还拒绝了,你还真会吹捧自己,你这么逆天,咋不去死呢?”

  牟小丹没好气道。

  “哎!”

  林轩叹了口气,没想到牟小丹总归还是不相信自己,看来不露两手,这丫头怕是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自己了。

  “也罢,也罢!”

  林轩把牟小丹手中那砸碎的手机抢了过来。

  “睁大你的双眼,看清楚了!”

  林轩扶住牟小丹的肩膀,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紧接着便是像变魔术一样,直接把牟小丹那报废手机,在他面前,磨成了粉末,缓缓的从他手掌中撒落。

  卧槽!

  即便是以牟小丹的品性,都忍不住爆了句粗口,这也太厉害了吧,难道他刚才说的竟然是真的,这个王八蛋,居然是传说中的高手?

  兴奋,太兴奋了!

  若不是她还处于震惊中,估计直接激动的跳了起来了。

  “怎么样,这回相信了吗?”

  “信,我信!”牟小丹疯狂的点着头,犹如小鸡啄米。

  牟小丹激动的抓住林轩的手,看着那还剩一半的手机,开始仔细查看了起来,想要看看这双手与寻常人的人有什么区别,结果她失望了。

  “林轩,快跟我说下,你这是怎么弄出来的?”

  “这是不能说的秘密!”

  林轩摇了摇头,没有言语。

  如此一来,惹得牟小丹满脸怨念,却又无可奈何。

  “好了,以后若是遇到什么麻烦,你皆看拿出勋章,龙组李丹分队的队员,任你调配!”

  林轩在牟小丹处于震撼的目光中,悠然而去。

  踏进校园,林轩正准备回寝室去修炼一番,结果便见到一群人冲了出来。

  “轩哥,你总算是回来了,我们可找你半天了!”

  “何俊,你丫不在医院躺着,怎么就回来了?”

  林轩不解的问道。

  “别废话,我们班上的人聚餐,一起去?”何俊激动的开口道。

  一起去?

  “不太好吧!”

  林轩刚想拒绝,便见到人群中走出来个身穿阿尼玛服装的男子。

  “林轩,这么久没见,不知你可认识我否?”

  “郝临?”

  林轩看了来人一眼,眉头一皱。

  这家伙可是个富二代,跟自己有些过节,甚至还把自己打进了医院,没想到这丫的转学后,又跑到了星宇中学来。

  郝临打量了林轩一眼,“没想到屌丝也有逆袭的时候,听说你最近混得挺牛的,摸底考试第一,校花班花围着你跑,现在全校人都管你喊轩哥?”

  “这些不过是虚名而已,哪有你这种富二代好,什么都不干也有老本啃!”

  林轩不在意的说道。

  “别废话了,今天我请客,咱们就去帝豪酒店爽一把,怎么样?”

  帝豪酒店?

  众人闻言,面色一变,那可是五星级大酒店,最低的消费都是几十万,这郝临要请全班人去,那不得上百万消费?

  林轩对此,自然没兴趣,以他的身份,五星酒店而已,丝毫没办法引起他心绪波动。

  正当林轩要转身离开时,郝临自然不会让林轩离开。

  “林轩,大家曾经好歹也在一起学习过,难不成你屌丝逆袭后,连我的面子都不给了?”

  郝临眼睛一瞪,话语中充斥着几分不善。

  “轩哥,你就一起去吧,我们好久没碰过杯了,我今天一定要把你喝倒!”

  何俊拉着林轩,不让他离开。

  “好!”

  林轩点了点头。

  若不是何俊要求,任由这郝临再大的面子,都不可能撼动他林轩。

  见林轩同意,郝临的嘴角冷意更甚。

  想他郝临,当初在星宇中学何等风光,没想到他转身一走,曾经被他踩在脚下的人都开始逆袭了,这让他如何忍受得了。

  今日,他郝临便要人林轩明白,屌丝终究是屌丝,想要逆袭,门都没有!

  “蔡和,你不是说林轩在江海市,人呢?”

  周庆有些不满的开口了。

  “那家伙我也不知道他什么身份,想要找他,确实不容易呀!”

  蔡和苦笑道。

  他到现在都没弄清楚林轩的身份,只知道他跟黑玫瑰张玉琼似乎很熟。

  黑玫瑰张玉琼?

  “她人在哪?”

  周庆冷声询问道。

  “据手下人消息,她似乎在帝豪酒店应酬!”

  蔡和额头上冒着冷汗道。

  面前的男子,给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若不是是他大哥的师兄,恐怕对方直接把他给杀了。

  “好,那边去帝豪酒店!”

  蔡和不敢废话,连忙开车送周庆去帝豪酒店。

  林轩等人同样朝着帝豪酒店而去,不过全场的焦点,显然在郝临身上。

  “郝哥,看你这套衣服如此亮眼,恐怕价格不菲吧!”

  “不多,这个就是阿尼玛的衣服,几万块吧!”

  郝临不在意道,脸上却满是傲然。

  哇塞!

  “一套衣服便赶得上我爸妈半年的收入了,郝哥,你们家实在是太有钱了!”

  “对了,你这手表肯定也很贵吧?”

  有人看着郝临手腕上闪光的手表,忍不住问道。

  “这个手表是江诗丹顿的,也就值个百来万吧!我爸送我的,本来我不太想要,可他说我不要就扔了,我也没办法呀!”

  “郝哥,那你这鞋子?”

  “......”

  一群人都在献媚郝临,林轩只感觉有些幼稚。

  若是自己记忆未觉醒前,或许在郝临面前便是个笑话。

  不过如今,以他的实力,任你再有钱,我一拳轰杀。

  所以说,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钱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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